接香港DHL通知,从2013年5月31日起,所有附带锂电池的货物(适用于包装条款- P1965, PI966, PI967, PI969及PI970 section 2),在交寄时,随货除了要提供MSDS证明、38.3报告及电池信以外,还要提供《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该《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是必须在鉴定机构的网站上能查到相关记录并确定有效才能接受中转。为免产生中转延误,所提供的《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上必须有相应的报告编号及查询密码,否则我司将作扣件处理,待发货人提供资料后才安排中转。同时,请发货人务必确保随货资料的内容真实有效且与实际货物相符。否则,如果转运途中被发现资料内容虚假或与实际货物不符,所产生的后果一律由发货人承担,而我司还将向发货人收取每票不低于RMB5000的风险补偿金,并保留对发货人追究责任的权利。